服務條款

觀示苑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「本公司」)依個人資料保護法(下稱「個資法」)等相關規定,向您告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關係企業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及國際傳輸您個人資料之相關事項如下。

蒐集之目的:

不論在本告知事項暨同意書簽署前或簽署後,您茲此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之關係企業得基於以下各特定目的,直接或間接蒐集您的個人資料:

消費者、客戶管理與服務(○九○);運動、競技活動(一四二);僱用與服務管理(一四五);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(一四八);輔助性與後勤支援管理(一五○);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(一五二);業務推廣;其他因雙方契約關係及本公司及本公司之關係企業營運所需。

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:

本公司蒐集您的個人資料類別,如您的姓名、身份證統一編號、性別、出生年月日、通訊方式、身高、體重、車鞋尺寸、緊急聯絡人資料等、或其他詳如課程協議書與本公司所訂規範之內容,並以本公司與您往來之相關課程服務所需之個人資料為準。

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及國際傳輸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  • 期間: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/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利用或保存期間/本公司因執行相關業務及/或商業管理所必須之利用或保存期間。(以上期間以最長者為準)
  • 地區:包含中華民國及本公司海外之其他營業據點及營業活動所在國,以及第(三)款其他對象
    之所在地。
  • 對象:本公司及本公司關係企業之營業據點、營業活動、關係企業、業務委外機構、其他與本公司有業務或合作往來之個人、公司、機構(包含研究機構)、稅務機關及其他依法有調查權機關。
  • 方式: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方式,於蒐集目的、本公司及本公司關係企業營運活動及其他必要目的範圍內,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、利用、傳送(含國際傳輸)與銷毀。
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您就本公司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:
  • 得向本公司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,而本公司依個資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。
  •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,惟依個資法規定,您應為適當之釋明。
  •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,惟依個資法規定本公司因執行職務、業務所必須或為遵循其他法令之規定者,得不依您的請求為之。

您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:

  •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惟您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或提供不完全/不真實/不正確時,本公司可能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,將可能導致您個人權益,以及您與本公司契約關係之履行。
  • 本告知事項暨同意書若有未盡事宜,悉依個資法等相關法令規定。
  • SPACE違反前項規定者,會員得依法請求損害賠償。